2021年1月19日,美國商務部對來自中國的二氟甲烷(Difluoromethane)發(fā)布反傾銷調查終裁,調查期為2019.07.01~2019.12.31,裁定強制應訴企業(yè)泰州青松致冷新材料有限公司(Taizhou Qingsong Refrigerant New Material Co., Ltd.)的反傾銷稅率為161.49%;淄博飛源化工有限公司(Zibo Feiyuan Chemical Co., Ltd.)的反傾銷稅率為221.06%;獲得單獨稅率企業(yè)的反傾銷稅率為196.19%;中國其他生產商/出口商的扳傾銷稅率為221.06%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預計于2021年2月25日對本案作出產業(yè)損害終裁。本案涉及美國協(xié)調關稅稅號2903.39.2035項下產品。
2020年2月13日,應美國企業(yè)Arkema Inc.于2020年1月23日提交的申請,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發(fā)起反傾銷立案調查。2020年3月5日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傾銷產業(yè)損害肯定性初裁。2020年8月21日,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傾銷初裁。